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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有四天可获3倍工资
发布时间:2010-09-16 09:45点击次数:1441次 转自: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秋国庆双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的有关人员特别提醒如下:
中秋和国庆佳节临近,由于工作需要部分职工在节假日加班。中秋、国庆佳节加班能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中秋节、十一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为休息日,分别是9月19日(周日)、9月25日(周六)、9月26日(周日)、10月2日(周六)、10月3日(周日)、10月9日(周六)的调休。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因此,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计算加班工资的月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劳动者。
    把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760元作为月工资基数为例,则每个法定假日加班工资=760元÷21.75(月计薪天数)×3=104.83元。每个休息日加班工资=760元÷21.75(月计薪天数)×2=69.89元。这就是说,我市企业职工在法定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工资每天不得低于104.83元,四天不得低于104.83×4=419.32元。我市企业职工休息日加班一天,若用人单位没有安排补休,则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69.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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