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社保卡于2010年12月28日正式发行。在全省十七个地市中,日照市是第一个获批新卡面的地市。
社保卡(市直)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日照银行联名向社会发放的含有IC芯片和银行磁条的双介质卡。
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业务经办、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功能,持卡人可凭卡查询相关业务信息。同时,持卡人还可凭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和在定点药店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消费,并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并申请领取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待遇。除此之外,也可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
据了解,由于制作社保卡有一定周期,已完成采集缴费的人员,将在2011年陆续领取到社保卡。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自社保卡发行后产生的医疗保险账户资金需在办理新社保卡后才能领取,如期间需要查询的,可以根据身份证,到日照银行打印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