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市将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认真贯彻职务与职级并行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津贴补贴管理工作。二是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确保按照国家、省和市的部署要求兑现到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方针,研究制定我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并稳妥有序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统筹处理好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待遇关系。三是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管。按照“限高、扩中、提低”方针,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合理调节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及早发布201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各类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根据经济发展、就业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最低工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健全防范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