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研究院(所):
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关于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调查方式
各研究院(所)于2024年2月20日前登录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并导出封面(带水印)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全程实行互联网在线填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数据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调查平台安装
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需要安装指定的客户端,客户端名称“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客户端”(下载地址: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s://www.sts.org.cn/);除下载安装客户端外,也可直接通过网址登录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网址:https://kjtj.sts.org.cn/)。
三、有关要求
1.各研究院(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好数据归集、填报相关工作,确保2023年度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走访、指导数据填报等服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统准统实,确保2023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8778036
邮箱:zypzk@r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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